1、憑本人讀者卡/第二代身份證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,在閱覽室、借閱區門口的驗證處通過讀卡機確認證件的功能有效后,即可入內。
2、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。?
3、閱覽開架圖書,每次限取四冊;閱覽開架報刊,每次限取1種/1年,閱后放在指定地點,請勿自行歸架。
4、閱覽閉架書刊資料,須填寫索書單,交由工作人員提取,閱畢歸還,請勿隨意亂放。
5、閱覽基藏書刊資料,須在本館聯機公共目錄查詢系統(OPAC)(或卡片目錄)中檢索書目并發送請求(或提交索書單),由工作人員提取書刊資料。書到出納臺而當日不取書刊者須交納違約金0.30元/冊?;貛鞎毊斎諝w還,逾期歸還須交納違約金5元/冊/日。
6、復制書刊資料,須填寫復制申請單并承諾遵守著作權法,在指定地點辦理復制手續,復制后請立即歸還。
7、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, 不得擅自攜出室外,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,按偷竊行為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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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外借圖書須持本人具有相應外借功能的國家圖書館讀者卡。
2、中文圖書每次限借6冊,圖書所附光盤6盤,借期為31天。所借圖書或光盤如無人預約,方可續借1次,續借期為31天(自續借操作執行日期加31天計算)。外文圖書每次限借3冊,借期為31天,不提供續借服務。
3、外借基藏書庫外文圖書,須先在我館聯機公共檢索目錄查詢系統(OPAC)上發送外借請求,或利用卡片目錄檢索圖書的索書號,由工作人員提取圖書。
4、借到圖書時,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掉頁、刻畫、污損等情況,如發現應立即聲明并請工作人員蓋章。歸還時如發現未經工作人員蓋章的污損情況,按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。
5、所需中文圖書如已借出,可辦理網上預約手續,預約成功,圖書狀態顯示為“書到待取”后,?7日內到館辦理借書手續。未在期限內辦理借書手續,7日后預約自動失效,同時須交納違約金每冊0.30元。
6、外借圖書與光盤必須按期歸還,?逾期歸還須交納逾期使用費:中文圖書0.30元/冊/日;光盤0.30元/冊/日;外文圖書0.50元/冊/日。
7、如果所需文獻本館未收藏,?可到文獻提供中心辦理館際互借手續,?并交納相應費用。
8、借閱區的圖書與光盤不得擅自攜出室外,違者按偷竊行為處理。
9、如果有違規行為,情節嚴重的予以全館置停,待接受處理并糾正后恢復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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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服務介紹
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在三個館區內(總館北區、總館南區、古籍館)均開通了無線網絡(WLAN)接入服務。持卡讀者使用支持無線局域網協議的設備*(如筆記本電腦、 智能手機等),只需提供讀者卡號和借閱密碼通過認證后,即可免費訪問國家圖書館局域網資源及互聯網資源。除全部室內閱覽和借閱區外,三個館區的室外區域也實現了無線信號覆蓋。
?* 筆記本電腦建議使用Windows操作系統和IE瀏覽器;智能手機需具有多窗口瀏覽功能。
國家圖書館無線網絡服務使用方法
1、請確保IE瀏覽器允許彈出窗口,安全級別(Internet)為“中”或者“低”。
2、找到reader無線網絡標識并進行連接。
3、輸入讀者卡號和借閱密碼通過認證。
“reader”連接成功建立之后,打開IE瀏覽器,輸入任一網址,即可自動跳轉到認證頁面,如圖1所示。您需要輸入讀者卡號和借閱密碼來登錄無線網絡。
圖1 國家圖書館無線網認證頁面
未經允許擅自將基藏書庫等限定在館內閱覽、須當日歸還的圖書攜帶出館者,每日每冊交納違約金5元。
外借圖書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:中文書刊每冊每日0.30元,外文書刊每日每冊0.50元。
1、遺失本館圖書者應立即聲明并積極尋找。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(或經同意后用新版圖書)抵賠,并另加10元加工費。?
2、限期1個月購買賠償的書刊資料,在此期間不能外借圖書。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圖書(或經同意后的新版圖書)則按以下標準賠償,并另付文獻加工費每冊10元:?
3、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:30(含)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25(含)-2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;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;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;9(含)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;
4、進口原版外文圖書(社科文獻):25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;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;5(含)-9(含)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;5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;
5、進口原版外文圖書(科技文獻):30(含)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25(含)-2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數賠償;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5倍賠償;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4倍賠償;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格的3倍賠償;9(含)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。?
6、成套多卷本,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,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,賠償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冊。每冊有單價,且復本較多,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。?
7、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、具有特殊價值的文獻:按目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賠償。?
8、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,參考同類書刊資料的價格賠償。?
9、支付賠償金后,讀者找回原文獻,可憑原賠償金收據索回所賠款額。但須交納從支付賠償金日至歸還文獻日的逾期使用費。?
1、對批劃、涂改、污損普通書刊資料者,根據情節輕重賠償5-20元,對圖書污損嚴重影響閱讀者,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。?
2、對批劃、涂改、污損特藏文獻者,按以下標準賠償:保存本、民國時期出版的文獻、珍貴文獻按批劃、涂改、污損普通文獻賠償標準2倍賠償。批劃、涂改、污損普通古籍、善本文獻者,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的相關條款處理。
割頁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,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。
未辦理借閱手續,將館藏文獻藏于身上、書包或其他物品內,一經發現,按偷竊文獻論處。除追回被竊文獻外,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2-5倍交納違約金。?
對于以上違規行為中,拒不交納違約金、賠償金者,本館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提醒、警告、置停讀者卡(三個月、半年、兩年)、吊銷讀者卡(押金折抵賠償費用)、通報所在單位、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無工作單位者,送交公安部門處理。?